海关总署权威解读,关检合一问答知识库(中) -pg电子试玩网站免费
53、请问运输方式如何填报?
运输方式包括实际运输方式和海关规定的特殊运输方式,前者指货物实际进出境的运输方式,按进出境所使用的运输工具分类;后者指货物无实际进出境的运输方式,按货物在境内的流向分类。
根据货物实际进出境的运输方式或货物在境内流向的类别,按照海关规定的《运输方式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运输方式。
提醒注意:
(一)特殊情况填报要求如下:
1.非邮件方式进出境的快递货物,按实际运输方式填报。
2.进口转关运输货物,按载运货物抵达进境地的运输工具填报;出口转关运输货物,按载运货物驶离出境地的运输工具填报。
3.不复运出(入)境而留在境内(外)销售的进出境展览品、留赠转卖物品等,填报 其他运输 (代码9)。
4.进出境旅客随身携带的货物,填报 旅客携带 (代码l)。
5.以固定设施(包括输油、输水管道和输电网等)运输货物的,填报 固定设施运输 (代码g)。
(二)无实际进出境货物在境内流转时填报要求如下:
1.境内非保税区运入保税区货物和保税区退区货物,填报 非保税区 (代码0)。
2.保税区运往境内非保税区货物,填报 保税区 (代码7)。
3.境内存入出口监管仓库和出口监管仓库退仓货物,填报 监管仓库 (代码1)。
4.保税仓库转内销货物或转加工贸易货物,填报 保税仓库 (代码8)。
5.从境内保税物流中心外运入中心或从中心运往境内中心外的货物,填报 物流中心 (代码w)。
6.从境内保税物流园区外运入园区或从园区内运往境内园区外的货物,填报 物流园区 (代码x)。
7.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与境内(区外)(非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之间进出的货物,填报 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 (代码y)。
8.出口加工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边境合作区(中方配套区)与境内(区外)(非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之间进出的货物,填报 出口加工区 (代码z)。
9.境内运入深港西部通道港方口岸区的货物,填报 边境特殊海关作业区 (代码h)。
10.经横琴新区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以下简称综合试验区)二线指定申报通道运往境内区外或从境内经二线指定申报通道进入综合试验区的货物,以及综合试验区内按选择性征收关税申报的货物,填报 综合试验区 (代码t)。
11.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的流转、调拨货物,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之间的流转货物,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与境内区外之间进出的货物,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的加工贸易余料结转、深加工结转、内销货物,以及其他境内流转货物,填报 其他运输 (代码9)。
54、请问运输工具名称如何填报?
填报载运货物进出境的运输工具名称或编号。填报内容应与运输部门向海关申报的舱单(载货清单)所列相应内容一致。
提醒注意:
(一)直接在进出境地或采用全国通关一体化通关模式办理报关手续的报关单填报要求如下:
1. 水路运输:填报船舶编号(来往港澳小型船舶为监管簿编号)或者船舶英文名称。
2. 公路运输:启用公路舱单前,填报该跨境运输车辆的国内行驶车牌号,深圳提前报关模式的报关单填报国内行驶车牌号 // 提前报关 。启用公路舱单后,免予填报。
3. 铁路运输:填报车厢编号或交接单号。
4. 航空运输:填报航班号。
5. 邮件运输:填报邮政包裹单号。
6. 其他运输:填报具体运输方式名称,例如:管道、驮畜等。
(二)转关运输货物的报关单填报要求如下:
1. 进口。
(1)水路运输:直转、提前报关填报 外贸 16位转关申报单预录入号(或13位载货清单号);中转填报进境英文船名。
(2)铁路运输:直转、提前报关填报 外贸 16位转关申报单预录入号;中转填报车厢编号。
(3)航空运输:直转、提前报关填报 外贸 16位转关申报单预录入号(或13位载货清单号);中转填报 外贸 。
(4)公路及其他运输:填报 外贸 16位转关申报单预录入号(或13位载货清单号)。
(5)以上各种运输方式使用广东地区载货清单转关的提前报关货物填报 外贸 13位载货清单号。
2. 出口。
(1)水路运输:非中转填报 外贸 16位转关申报单预录入号(或13位载货清单号)。如多张报关单需要通过一张转关单转关的,运输工具名称字段填报 外贸 。
中转货物,境内水路运输填报驳船船名;境内铁路运输填报车名(主管海关4位关区代码 train );境内公路运输填报车名(主管海关4位关区代码 truck )。
(2)铁路运输:填报 外贸 16位转关申报单预录入号(或13位载货清单号),如多张报关单需要通过一张转关单转关的,填报 外贸 。
(3)航空运输:填报 外贸 16位转关申报单预录入号(或13位载货清单号),如多张报关单需要通过一张转关单转关的,填报 外贸 。
(4)其他运输方式:填报 外贸 16位转关申报单预录入号(或13位载货清单号)。
(三)采用 集中申报 通关方式办理报关手续的,报关单填报 集中申报 。
(四)无实际进出境的货物,免予填报。
55、请问航次号如何填报?
填报载运货物进出境的航次号。填报内容应与运输部门向海关申报的舱单(载货清单)所列相应内容一致。
提醒注意:
(一)直接在进出境地或采用全国通关一体化通关模式办理报关手续的报关单。
1. 水路运输:填报船舶的航次号。
2. 公路运输:启用公路舱单前,填报运输车辆的8位进出境日期〔顺序为年(4位)、月(2位)、日(2位),下同〕。启用公路舱单后,填报货物运输批次号。
3. 铁路运输:填报列车的进出境日期。
4. 航空运输:免予填报。
5. 邮件运输:填报运输工具的进出境日期。
6. 其他运输方式:免予填报。
(二)转关运输货物的报关单。
1. 进口。
(1)水路运输:中转转关方式填报 外贸 进境干线船舶航次。直转、提前报关免予填报。
(2)公路运输:免予填报。
(3)铁路运输: 外贸 8位进境日期。
(4)航空运输:免予填报。
(5)其他运输方式:免予填报。
2. 出口。
(1)水路运输:非中转货物免予填报。中转货物:境内水路运输填报驳船航次号;境内铁路、公路运输填报6位启运日期〔顺序为年(2位)、月(2位)、日(2位)〕。
(2)铁路拼车拼箱捆绑出口:免予填报。
(3)航空运输:免予填报。
(4)其他运输方式:免予填报。
(三)无实际进出境的货物,免予填报。
7月26日上午,深圳市泰利亨报关服务有限公司通过国际贸易 单一窗口 、 互联网 海关 预录入系统申报深圳市中科运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的进口报关单作为文锦渡口岸试点第一票整合申报进口报关单在该口岸顺利实货通关。(图//深圳海关)
56、请问提运单号如何填报?
填报进出口货物提单或运单的编号。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提单或运单号,一票货物对应多个提单或运单时,应分单填报。
提醒注意:
(一)直接在进出境地或采用全国通关一体化通关模式办理报关手续的。
1.水路运输:填报进出口提单号。如有分提单的,填报进出口提单号 分提单号。
2.公路运输:启用公路舱单前,免予填报;启用公路舱单后,填报进出口总运单号。
3.铁路运输:填报运单号。
4.航空运输:填报总运单号 _ 分运单号,无分运单的填报总运单号。
5.邮件运输:填报邮运包裹单号。
(二)转关运输货物的报关单。
1.进口。
(1)水路运输:直转、中转填报提单号。提前报关免予填报。
(2)铁路运输:直转、中转填报铁路运单号。提前报关免予填报。
(3)航空运输:直转、中转货物填报总运单号 _ 分运单号。提前报关免予填报。
(4)其他运输方式:免予填报。
(5)以上运输方式进境货物,在广东省内用公路运输转关的,填报车牌号。
2.出口。
(1)水路运输:中转货物填报提单号;非中转货物免予填报;广东省内汽车运输提前报关的转关货物,填报承运车辆的车牌号。
(2)其他运输方式:免予填报。广东省内汽车运输提前报关的转关货物,填报承运车辆的车牌号。
(三)采用 集中申报 通关方式办理报关手续的,报关单填报归并的集中申报清单的进出口起止日期〔按年(4位)月(2位)日(2位)年(4位)月(2位)日(2位)〕。
(四)无实际进出境的货物,免予填报。
57、请问消费使用//生产销售单位代码如何填报?
填报18位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无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报 no 。进口填报消费使用单位,出口填报生产销售单位。人工录入企业代码后,系统自动反填企业中文名称。
提醒注意:
(一)消费使用单位填报已知的进口货物在境内的最终消费、使用单位的名称,包括:
1.自行进口货物的单位。
2.委托进出口企业进口货物的单位。
(二)生产销售单位填报出口货物在境内的生产或销售单位的名称,包括:
1.自行出口货物的单位。
2.委托进出口企业出口货物的单位。
(三)减免税货物报关单的消费使用单位//生产销售单位应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以下简称《征免税证明》)的 减免税申请人 一致;保税监管场所与境外之间的进出境货物,消费使用单位//生产销售单位填报保税监管场所的名称(保税物流中心(b型)填报中心内企业名称)。
(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消费使用单位//生产销售单位填报区域内经营企业( 加工单位 或 仓库 )。
(五)进口货物在境内的最终消费或使用以及出口货物在境内的生产或销售的对象为自然人的,填报身份证号、护照号、台胞证号等有效证件号码及姓名。
58、请问监管方式如何填报?
根据实际对外贸易情况按海关规定的《监管方式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监管方式简称及代码。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种监管方式。
提醒注意:特殊情况下加工贸易货物监管方式填报要求如下:
(一)进口少量低值辅料(即5000美元以下,78种以内的低值辅料)按规定不使用《加工贸易手册》的,填报 低值辅料 。使用《加工贸易手册》的,按《加工贸易手册》上的监管方式填报。
(二)加工贸易料件转内销货物以及按料件办理进口手续的转内销制成品、残次品、未完成品,填制进口报关单,填报 来料料件内销 或 进料料件内销 ;加工贸易成品凭《征免税证明》转为减免税进口货物的,分别填制进、出口报关单,出口报关单填报 来料成品减免 或 进料成品减免 ,进口报关单按照实际监管方式填报。
(三)加工贸易出口成品因故退运进口及复运出口的,填报 来料成品退换 或 进料成品退换 ;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因换料退运出口及复运进口的,填报 来料料件退换 或 进料料件退换 ;加工贸易过程中产生的剩余料件、边角料退运出口,以及进口料件因品质、规格等原因退运出口且不再更换同类货物进口的,分别填报 来料料件复出 、 来料边角料复出 、 进料料件复出 、 进料边角料复出 。
(四)加工贸易边角料内销和副产品内销,填制进口报关单,填报 来料边角料内销 或 进料边角料内销 。
(五)企业销毁处置加工贸易货物未获得收入,销毁处置货物为料件、残次品的,填报 料件销毁 ;销毁处置货物为边角料、副产品的,填报 边角料销毁 。
企业销毁处置加工贸易货物获得收入的,填报为 进料边角料内销 或 来料边角料内销 。
59、请问合同协议号如何填报?
填报进出口货物合同(包括协议或订单)编号。未发生商业性交易的免予填报。
60、请问贸易国(地区)如何填报?
发生商业性交易按海关规定的《国别(地区)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贸易国(地区)中文名称及代码。进口填报购自国(地区),出口填报售予国(地区)。
提醒注意:未发生商业性交易的填报货物所有权拥有者所属的国家(地区)。
61、请问启运//运抵国(地区)如何填报?
启运国(地区)按海关规定的《国别(地区)代码表》填报进口货物启始发出直接运抵我国或者在运输中转国(地)未发生任何商业性交易的情况下运抵我国的国家(地区)。例如:申报进口货物的启运国为美国时,根据下拉菜单选择填报 usa-美国 ,也可在本栏录入中文 美国 。
运抵国(地区)按海关规定的《国别(地区)代码表》填报出口货物离开我国关境直接运抵或者在运输中转国(地区)未发生任何商业性交易的情况下最后运抵的国家(地区)。例如:申报出口货物的运抵国为马来西亚时,根据下拉菜单选择填报代码为 mys-马来西亚 ,也可在本栏录入中文 马来西亚 。
提醒注意:不经过第三国(地区)转运的直接运输进出口货物,应在启运国(地区)项目中填报进口货物的装货港所在国(地区),在运抵国(地区)项目中填报出口货物的指运港所在国(地区)。
经过第三国(地区)转运的进出口货物,如在中转国(地区)发生商业性交易,则以中转国(地区)作为启运//运抵国(地区)填报在本栏。
无实际进出境的货物,填报 中国 或 chn 。
62、请问经停//指运港如何填报?
经停港按海关规定的《港口代码表》选择填报进口货物在运抵我国关境前的最后一个境外装运港。
指运港按海关规定的《港口代码表》选择填报出口货物运往境外的最终目的港。
提醒注意:
(一)出口货物的最终目的港不可预知的,按尽可能预知的目的港作为指运港填报。
(二)经停//指运港在《港口代码表》中无港口名称及代码的,可选择填报相应的国家名称及代码。例如:若来自或去往的柬埔寨港口在《港口代码表》无港口名称和对应代码,则填报 柬埔寨 和代码 khm000 。
(三)无实际进出境的货物,填报 中国境内 及代码 chn000 。
63、请问包装种类如何填报?
按照海关规定的《包装种类代码表》选择填报进出口货物的所有包装材料,包括运输包装和其他包装。
其中,运输包装即提运单所列货物件数单位对应的包装,按照海关规定的《包装种类代码表》,填报运输包装对应的2位包装种类代码。例如:使用再生木托作为运输包装的,在本栏填报中文 再生木托 或代码 92 。
若还有其他包装,包括货物的各类包装、植物性铺垫材料等,则在 其它包装 栏目的 包装材料种类 中,按照海关规定的《包装种类代码表》填报2位包装种类代码,在 包装件数 栏目中填报对应件数数字。例如:其它包装中含有纸制或纤维板制盒(箱)包装的,在本栏填报中文 纸制或纤维板制盒(箱) 或代码 22 。
64、请问标记唛码如何填报?
填报标记唛码中除图形以外的文字、数字,无标记唛码的填报 n//m 。
65、请问备注如何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