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进出口贸易风险管理! -pg电子试玩网站免费
一、什么是特种设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
国家对特种设备实行目录管理,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目前有效的《特种设备目录》源自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4年第114号公告。为了节省大家找文件的时间,贴心的小编把《特种设备目录》放在下边啦,供参考!
二、特种设备类型及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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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
定义: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通过对外输出介质的形式提供热能的设备,其范围规定为设计正常水位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且额定蒸汽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承压热水锅炉;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有机热载体锅炉。
界定:锅炉是否属于特种设备的界定标准,是要看设备是否同时满足上述定义中对容积、压力、功率的要求,缺一不可哦。
part/ 02
压力容器
定义: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且内直径(非圆形截面指截面内边界最大几何尺寸)大于或者等于150mm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0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0℃液体的气瓶;氧舱。
界定:根据《特种设备目录》中的界定标准,压力容器类的特种设备包含固定式压力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和氧舱四种。同时满足温度、压力和容积中的两种或三种条件,缺一不可。
part/ 03
压力管道
定义: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蒸汽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且公称直径大于或者等于50mm的管道。公称直径小于150mm,且其最高工作压力小于1.6mpa(表压)的输送无毒、不可燃、无腐蚀性气体的管道和设备本体所属管道除外。其中,石油天然气管道的安全监督管理还应按照《安全生产法》《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实施。
界定:如同压力容器等其他几种的界定,在判定一个压力管道是否属于特种设备时,同样是需要介质、压力和直径三个条件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特别提示:自2022年6月1日起,进口压力管道管子(a、b)、压力管道阀门(a1、a2、b)的制造单位应当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并按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通过型式试验和制造监督检验(或者进口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过渡期至2024年5月31日。
part/ 04
电梯
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非公共场所安装且仅供单一家庭使用的电梯除外。
part/ 05
起重机械
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3t(或额定起重力矩大于或者等于40t·m的塔式起重机,或生产率大于或者等于300t/h的装卸桥),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层数大于或者等于2层的机械式停车设备。
part/ 06
客运索道
客运索道,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柔性绳索牵引箱体等运载工具运送人员的机电设备,包括客运架空索道、客运缆车、客运拖牵索道等。非公用客运索道和专用于单位内部通勤的客运索道除外。
part/ 07
场(厂)内机动车辆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是指除道路交通、农用车辆以外仅在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使用的专用机动车辆。
part/ 08
大型游乐设施的判定
大型游乐设施,是指用于经营目的,承载乘客游乐的设施,其范围规定为设计最大运行线速度大于或者等于2m/s,或者运行高度距地面高于或者等于2m的载人大型游乐设施。用于体育运动、文艺演出和非经营活动的大型游乐设施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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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特种设备
常见的其他特种设备主要包括:
压力管道元件:压力管道管子、压力管道管件、压力管道阀门、压力管道法兰、补偿器、密封元件、特种元件等。
安全附件(三阀一片):安全阀、紧急切断阀、气瓶阀门、爆破片。
三、进口特种设备注意事项
《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条规定,进口的特种设备应当符合我国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并经检验合格;需取得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的,应当取得许可。同时,其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产品铭牌、安全警示标志及其说明应当采用中文。
申报时注意事项
特种设备申报进口时,除提供贸易合同、发票、箱单等一般性贸易单证外,还应提供:
1.被列入《特种设备安全法》及《特种设备目录》内的进口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需要提供《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
2.被列入《特种设备安全法》及《特种设备目录》内进口锅炉、压力容器需要提供《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特别提醒
部分旧特种设备是不允许进口的哦!
根据《关于公布禁止进口的旧机电产品目录调整有关事项的公告》(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06号)的规定,部分旧锅炉和旧压力容器被列入禁止进口目录。
到货检验注意事项
到货时,海关会根据查验指令对进口特种设备进行查验,包括货物的包装情况、外观情况、标记标识情况等。检查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产品铭牌、安全警示标志及其说明是否采用中文;检验安全项目,还会核查制造商信息、制造许可范围、品名、规格、型号是否与《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或其他说明文件描述一致等情况。
对于检验不合格且无法整改或整改仍不合格的进口特种设备,海关将依法作出退运或销毁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