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培训班专家带你了解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全球采购贸易模式 -pg电子试玩网站免费
近年来我国对外贸易主体和规模成倍增长,贸易形态呈现经营主体多元化、形态多样化和国际分工专业化等新特征。传统的离岸贸易主要包括货物转手买卖和转口贸易,具有订单、货物和资金三流分离的特征,贸易中间商可跨境统一调配全球资源。伴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离岸贸易正在从传统方式向新形式转变。根据人行329号文中关于新型离岸贸易的定义,新型离岸国际贸易有三个典型特征:交易发生在居民和非居民之间、货物不进出国境、贸易不纳入海关统计。
本文将简析新型离岸贸易的业务模式之一——全球采购贸易模式。
什么是全球采购贸易模式
当前全球经济深度调整,中国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方位实施对外开放,中国不仅是世界的采购来源地,同时也面向全球采购。
全球采购是指:跨国公司承担地区总部、销售中心、采购中心、结算中心等功能性机构职能,或制造型企业基于生产、制造、销售配套需求等衍生出的全球采购和销售活动。
从宏观层面看,中国之所以能够攀升为全球贸易网络核心节点,主要就在于采购方面的贡献。制造业领域已经从“中国制造”(made in china)发展为“中国创造”(made by china)。从企业层面看,北汽福田、青岛海尔、深圳华为等中国制造业企业已经越来越多地在海外布局生产能力,从单纯在海外建立销售服务网络发展到在当地进行组装与产能合作,实现了境外采购和设计。
全球采购贸易模式可以用下图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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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采购一般还包括如下场景:境内公司因承担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在销售、采购、结算方面的职能,需为集团内上下游企业提供集中采购和结算;数字化贸易新业态下交易的数字化产品通过线上全球采购、集成服务后销往全球等等。
例子:h公司是一家传统出口制造型企业,2019年以来,因受到贸易壁垒的影响,该企业无法将整机直接出口,于是将设备主件在国内组装后运往越南,连同向第三国定制的配件在越南完成组装后,运往最终销售国,整个过程由境外母公司代办全球采购项下的资金结算。但境外母公司资金有限,大大影响了h公司的采购效率和利润。h公司与总部沟通申请恢复其自身的全球采购业务,并在sap系统中开发了采购、销售和物流信息一体化的贸易跟踪功能,银行专人跟踪企业系统数据,审核交易的真实性与合规性。h公司在银行全球采购模式下的收支结算无须事先提供物流单据等佐证材料供逐笔审核,仅须提交收付款指令即可办理。
h作为出口制造型企业,其出口他国的货物需在境外第三国进行组装,并在境外购买部分配件,产生了离岸全球采购的需求。上述制造型企业往往基于生产、制造、销售配套需求衍生出全球采购及销售需求。
企业如何在银行办理资金收付
对于新型离岸国际贸易,由于具有特殊性、风险性,银行在为企业办理资金收付时往往较为谨慎,往往需要企业提供业务背景资料证明业务真实性。从贸易本质入手,企业办理外汇资金收付时,可以提供如下材料证明业务真实性。
◆境内企业与境外企业的采购合同
◆境内企业向境外分包企业进行采购的合同
◆境内企业与境外组装厂的贸易合同
◆配件商品/产成品转移的物流证明
◆证明配件商品/产成品所有权转移的物权凭证(包括海运提单、空运提单等)
这些单据都具备完整性和真实性;应逻辑自洽,无前后矛盾点。贸易商品具有合理的价值,采购数量与工程建设相匹配。通过这些资料就可以证明整个承包工程境外购买货物模式的真实性。
转口贸易真实性审核原则
(一)通过细致掌握转口贸易企业背景,杜绝虚假转口贸易
关注转口贸易企业经营范围,对于转口贸易交易标的与经营主业背离,新设立或近期转型专门从事转口贸易企业要从严审核和谨慎办理业务;
关注客户融资状况,对于频繁进行转口贸易融资或外汇贷款规模大的企业要从严审核和谨慎办理业务;
关注转口贸易企业注册地,对于沿海特殊经济区注册企业,内地银行分支机构要从严审核和谨慎办理业务;
关注转口贸易交易对手,对于进、出口交易对手存在关联关系,甚至为同一家企业反复循环的要从严审核和谨慎办理业务;
关注转口贸易交易标的,对于无买卖价差或价差不足以弥补成本,交易标的价格明显偏离当时的市场行情的转口贸易交易要从严审核和谨慎办理业务。
关注高风险业务。对于具备高风险特征的业务,银行应审慎办理,强化真实性审核。风险特征包括但不限于:涉嫌在关联(关系)企业内部循环、收支间隔周期或信用证期限过长、交易商品敏感(具有价值高、体积小特征)或不常见、全额质押项下、货物/资金来源去向异常、涉及“三反”、来历不明新设企业办理的、交易单证无法与业务关联等。
(二)通过严格审核转口贸易相关单据,杜绝虚假转口贸易
认真审核物权凭证签发方信息,判断单证真伪。对于提单签发方知名度低,无官方网站,无法查询物流信息的要严控业务办理;
认真审核物权凭证物流信息,判断单证真伪。对于物流涉及港口、承运工具、承运日期等与贸易规律严重背离的要严控业务办理;
认真审核物权凭证货物描述信息,判断单证真伪。对于提单、仓单载明的货物重要与船只、仓库的容量明显不符,货物数量级别、单位不符合实际的要严控业务办理;
重点加强对于提单等货权凭证的真实性审核。对于先收后支离岸转口的,支付时还应审核境内企业的收款凭证;先支后收离岸转口的,收汇时还应审核境内企业的付款凭证;
认真审核除物权凭证外的其它第三方单证信息,如原产地证明、保险单据等,佐证物权凭证真伪。
强化转口贸易单证管理和单证信息梳理,发现不同公司重复使用同一物权凭证,或一份物权凭证多次转卖的要严控业务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