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培训,供应链与关务风险及经停港、指运港,最终目的地报关单填制规范 -pg电子试玩网站免费

一、案例分享

行政处罚案例节选1

2022年11月9日,当事人以一般贸易监管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口1票绿鼻子酿造酱油,经海关查验,发现该票货物运输途中经过日本东京都,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从日本进口食品农产品检验检疫监管的公告》(国家质检总局公告〔2011〕44号)之规定,上述绿鼻子酿造酱油属于禁止进口货物。当事人违法进口国家禁止进口货物,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十三)项所列之违法行为。2023年1月12日,上述货物申报直接退运,现已退运出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三条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科处罚款人民币50000元。

行政处罚案例节选2

2022年5月16日,当事人向海关申报出口1票货物,申报目的国为缅甸,其中第三项品名为热固性粉末涂料,申报编码3907910000。经海关查验,发现该项热固性粉末涂料规格中沉淀硫酸钡比例为15%,且出口至缅甸需提交《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经查,当事人出口货物,未提交《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违反了国家进出口管理规定。未提交《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并构成同法第八十六条第(十三)项所列之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科处罚款人民币14500元。

从案例1中,可以发现货物经过了日本东京都。由于日本核辐射的问题,从2011年开始已经禁止了从日本十个县进口的食品。生产、加工地、途径地为十个县(都)福岛县 、群马县 、栃木县 、茨城县、宫城县、长野县、埼玉县、东京都、千叶县、新潟县(除大米),全部禁止进口。  动植物产品进出口必须关注疫区等区域,运输路线务必避开疫区等。不是不从这些地方采购就行,而是中转也不可以。在物流部门安排运输路线的时候就需要关注,而不是等报关申报的时候再进行审核。这时货物已经到港了,经停港,指运港等运输路线都已经既成事实了。案例2,根据大家经常用的查询方式并没发现有任何监管要求,实际成分中含有硫酸钡属于易制毒化学品(二)中的货物,对于特定国家出口需要办理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g证)。两用物项和技术管理,海关不是根据商品编码管理的,所以必须仔细核对货物成分含量,而不是直接参考用商品编码查询得到的监管要求。

二、供应链与关务风险

对于案例1的情况。在报关这个环节是已经没有任何回旋的余地了。

对于案例2的情况。在报关这个环节,如果申报前知道是涉及许可证的还是可以马上暂停所有操作去办理证件,但可能会影响原定的航班时间并且增加额外的物流费用。

从报关单填制角度来说,到申报环节了,已经是既定的事实,经停港、指运港、最终目的地都是确定了。那么该怎么填就怎么填,确实没法可改变的了。

很多企业将关务等同于报关,导致关务人员在企业中总是最后一个得知相关信息。在某些情况下,问题可能只是增加一些成本就可以解决,而在其他情况下,可能已经无法采取任何措施,只能退运销毁,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

疫情之后,“供应链安全”成为了一个热门词汇。萍萍认为,为了实现“供应链安全”一定要把关务放在更早的环节介入,否则无法真正保证供应链的安全。

因此,企业需要更加重视关务管理,并确保在更早的环节介入、需要更高职位顺利在各部门中沟通协调,以便更好地保障供应链的安全和顺利运作。

更早的介入到底应该多早呢?从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来说,海关要求企业在合同签订前,应该先做禁止类产品的合规审查。在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中,也同时要求指定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关务,这是由于关务牵扯方方面面,需要有协调各部门的能力。

虽然很多企业由于各种原因不申请海关高级认证企业(aeo企业),但认真研读此标准,并借鉴内容对企业内部操作流程进行改进是合规企业都可以考虑的。流程是不管一个企业有多少人,做某件事情肯定会有操作流程,区别只在于操作流程的好坏。不做任何审核,只把事情完成也是一种操作流程,坏的操作流程就是整个过程中处处藏着合规风险。好的操作流程是不断改善的结果。并不纯在完美的操作流程,因为海关的各种法律法规也在不断的调整,那么操作流程应该也得跟着调整。如今年因为日本排放核辐射的问题,我国就直接发公告禁止日本水产品进口,那么对于有进口水产品的企业,在签订合同前,就需要审核采购的水产品是否属于日本原产,如果是日本原产那么必须停止此项贸易,这对于进口水产品的企业就是需要更新的一项操作流程。

了解企业的货物特性,监管方式等情况,根据企业现有流程制度,分析存在的合规风险点,并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提出改善方案,修订符合企业的流程制度,是萍萍关务团队在给企业进行aeo辅导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

对于进出口企业来说,供应链安全,关务一定是在签订合同前就参与其中,而不是最后一个被通知。

二、经停港、指运港,最终目的地报关单填制规范

在报关申报的时候,虽然这几项内容是什么就按什么填,但还是来看看怎么填才是规范的。萍萍再一次提醒,选择运输路线的时候,需要提前规划,中转真的不是你想转就转,转不好就得退运了。

经停港:填报进口货物在运抵我国关境前的最后一个境外装运港。如果货物有中转那就要填最后一个中转港。怎么判断是否中转,就是货物有没有从始发港的那个船舶或者飞机上被卸载重新装上另一艘船舶、飞机。

指运港:填报出口货物运往境外的最终目的港;这里填写最后一个海港、空港、铁路站,如货物有中转也不填中转港。

无实际进出境的货物:填报“中国境内”及代码。

最终目的国(地区):填报已知的进出口货物的最终实际消费、使用或进一步加工制造国家(地区)。不经过第三国(地区)转运的直接运输货物,以运抵国(地区)为最终目的国(地区);经过第三国(地区)转运的货物,以最后运往国(地区)为最终目的国(地区)。同一批进出口货物的最终目的国(地区)不同的,分别填报最终目的国(地区)。

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就是贸易国不一定是最终目的国(地区)必须区分。最终目的国(地区)是指货物运往的最终实际消费、使用或进一步加工制造国家(地区),不一定是合同签订时的卖方/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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