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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p——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运费和保险费付至(跟指定目的地,适用所有运输方式)

解释说明:

1. 交货与风险:当卖方将货物交付给承运人,该承运人与卖方签约,或者取得已经如此交付的货物。

2. 交货地(点)或目的地(点):cip规则下,这两个地点很重要:交货地用于确认风险的转移;约定为货物终点的目的点是卖方签订运输合同承诺运至的地点。

3. 保险:卖方需要投保符合《伦敦保险协会货物保险条款》(a)款或其他类似条款下的范围广泛的险别,而不是(c)款下的险别。但是,双方可以自行约定更低的险别。

4. 目的地卸货费用:如果卖方在其运输合同承担了在指定目的地的卸货费用,除非双方约定,卖方无权另行向买方追偿该费用。

a 卖方的义务

a2 交货
卖方必须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或以取得如此交付的货物的方式交货。

a4 运输
卖方必须签订或取得运输合同。

a5 保险
卖方必须自付费用取得货物保险,险别为a险;保险应使买方或任何其他对货物具有可保利益的人有权直接向保险人索赔;合同规定价格的110%,合同货币;范围自交货地起,至少至目的地为止;卖方必须提供买方保险单或保险证明或其他任何保险投保证据。

a6 交货/运输单据
该运输单据必须载明合同项下的货物;签发日必须在约定的运输期限内;运输单据必须能使买方在目的地向承运人索取货物,并能使买方通过向其下家买方转让该单据或通过通知承运人来转卖在途货物;当该运输单据以可转让方式签发并且有数份正本时,全套正本必须向买方提交。

a9 费用
包括在约定目的地产生的任何卸货费用,但仅以运输合同规定的应由卖方承担的此类费用为条件;保险费用。

b 买方的义务

b2 提货
必须自承运人处收取货物。

b4 运输
买方没有相关义务。

b5 保险
买方没有相关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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