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务管理培训专家谈企业海关侦查走私犯罪风险管理 -pg电子试玩网站免费

一、中国海关缉私局是什么性质的机关?
中国海关缉私局(原名中国海关走私犯罪侦查局)是中国公安机关的一个组成部分,也是中国海关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称"缉私警察";是中国警察机关中,同时接受公安部和其它部委领导的警种之一,它在公安部内列为第十四局,而它的另一个领导单位是海关总署。
二、中国海关缉私局成立的目的是什么?
为了严厉打击走私违法活动,党中央、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家缉私警察队伍。
在1998年7月中旬召开的全国打私工作会议上,党中央、国务院决定组建由海关和公安双重垂直领导,以海关领导为主的海关缉私警察队伍,实行"联合缉私,统一处理,综合治理"的反走私斗争新体制。缉私警察既是海关的一支专职缉私队伍,又是公安部门的一个警种。国家赋予缉私警察侦查、拘留、逮捕和预审职责,按照海关对缉私工作的统一部署和指挥开展工作,执行任务,从缉私体制和执法权力上解决原来存在的打击走私手段不足和刑事处罚软弱无力的状况。组建缉私警察队伍,不仅是海关执法权限的延伸,是反走私斗争的需要,也突出显示了海关镇守国门和作为国家经济安全的钢铁长城的重要地位。
三、海关侦查走私犯罪公安机关与地方公安机关职责权限相同吗?
不相同。走私犯罪侦查机关虽然在法律上具有公安机构的性质,但它的职责权限与地方公安机关是完全不同的。
它一不具有社会治安管理职能(即使是在海关监管区),二不对其他事案件负有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事职能,三也不对所有的走私犯罪案件负有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事职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海关总署关于走私犯罪侦机关办理走私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通知》简称“五部委通知”)的规定,走私犯罪侦查机关的职责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境内(执法的区域性),依法查缉涉税走私犯罪案件和发生在海关监管区的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伪造的货币、文物、贵重金属、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淫秽物品、固体废物和毒品等非涉税走私犯罪案件,接受海关在监管中自行发现的走私、违规案件,接受地方公安部门、公安边防部门和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等执法部门查获的走私犯罪案件。
四、海关侦查走私犯罪公安机构主要职责包括哪些?
海关侦查走私犯罪公安机构主要职责包括: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境内,依法查缉涉税走私犯罪案件,对走私犯罪案件和走私犯罪嫌疑人依法进行侦查、拘留、执行逮捕和预审工作。
(二)对海关有关部门查获移交的走私犯罪案件和走私犯罪嫌疑人,依法进行侦查、拘留、执行逮捕和预审工作。
(三)接受地方公安机关(包括公安边防部门)、工商等行现执法部门查获移交的走私犯罪案件和走私犯罪嫌疑人,依法进行侦查、拘留、执行逮捕和预审工作。
(四)地方公安机关负责查处走私武器、弹药、毒品、伪造的货币、淫秽物品、反动宣传品、文物等非涉税走私犯罪案件。但对发生在海关监管区内的上述非涉税走私犯罪案件,由海关侦查走私犯罪公安机构负责立案侦查。确因案情复杂,侦查有困难需要地方公安机关配合工作的,地方公安机关应积极给予支持、配合。
(五)对提请批准逮捕走私犯罪嫌疑人和侦查终结的走私犯移送走私犯罪侦查机关所在地的分、州、市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对经侦查不构成走私罪的和虽构成走私罪但司法机关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进行处理。
(六)在地方公安机关的配合下,负责在查办走私犯罪案件过程中发生的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和危害缉私人员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对违反治安管理或构成其他刑事犯罪的,移交地方公安机关处理。
(七)缉私警察在行职务过程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的规定,可以依法使用警械、武器。
(八)依法受理、查办与走私犯罪案件有关的申诉,办理国家赔偿。
(九)负责对全国涉税走私犯罪案件的统计、综合分析。
(十)承办国务院及海关总署、公安部交办的重大走私案件和其他事项。
五、什么是走私行为?
走私行为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纳税款,逃避国家有关进出境的禁止性或者限制性管理,非法运输、携带或者邮寄国家禁止、限制进出口或者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或者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缴应纳税款、交验许可证件,擅自将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以及其它海关监管货物、物品进境的境外运输工具,在境内销售的行为。走私活动这股来自地区、企业、团体、个人的暗流,在中国改革开放初期愈加猖獗,它无时不刻地在冲击着我们的国门,对国家和社会造成了很大的危害。
六、走私行为的构成特征有哪些?
走私行为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构成特征:
1、走私行为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或者组织。如某企业将银行用柜员机伪报为“配电柜”,以达到逃证逃税的目的,又如某单位将在海上购买的海产品,伪报为“自捕捞”的海产品,以达到逃税的目的;再如某出国人员,在海运分离进境的个人行李中,将毒品高纯度大麻脂藏匿于经过伪装后的扑克牌中,以达到走私国家禁止入境货品的目的等。
2、走私行为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
如故意伪造进口货物发票,例如某单位进口服装面料时,实际成交的计量单位是米,而向海关申报是码,少报进口货物数量,以达到逃税的目的;
故意伪报出口货物和数量,例如某单位加工贸易复出口服装时,采取偷梁换柱的手段,以砖块顶替部分加工贸易复出口服装,以达到走私保税货物的目的;
故意伪报进出口货物名称,以达到逃避许可证件的目的。例如将进口彩色电视机伪报成“影像处理器”。
3、走私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外贸易管制和进出口税收制度
所谓对外贸易管制制度,是国家通过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物品的品种、数量实行控制与监督,防止偷逃关税,并在一定范围内实行对外贸易垄断,阻止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进出口的制度。任何一个国家,为了维护本国的经济利益,为了维护自己的主权不受侵犯,都要实行严格的对外贸易管制。我国的对外贸易管制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对某些货物、物品实行禁止进出口制度;
第二,对进出口货物、物品根据其对国计民生联系的大小,实行准许、限制的制度;
第三,对进出口的非贸易性物品,根据其种类和特点,实行限进、限出、限量、限值的制度;
第四,对金银、外汇实行集中管理、统一经营的制度。
所谓进出口税收制度,是指国家通过对进出口货物及其他物品实行征收关税、进出口环节国内税,从而达到保护其国内经济、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制度。
4、走私行为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海关及其有关法律、法规,逃避海关监管。
走私行为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货物、物品,或者应当依法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或者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缴应纳税款、交验有关许可证件,擅自将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以及其他海关监管货物、物品、进境的境外运输工具在境内销售的行为。
走私行为在客观上首先表现为违反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其次表现为逃避关监管,这是构成走私行为必不可少的两个前提条件,二者缺一不可。
违反《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是指违反《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关于对外贸易管制、进出口税收管理的各种规定。
逃避海关监管,是指采取不正当的方式逃避海关的监督、管理和检查。逃避海关监管的方式多种多样,如有的采取绕关的方式非法运输、携带货物、物品进出境;有的虽经设立海关的地点,但用藏匿、伪装、伪报、瞒报的方式非法运输、携带、邮寄货物、物品进出境等等。
七、常见的走私方式有哪些?
走私的具体行为方式有多种,概括起来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通关走私,这是最为常见的走私行为方式,即在公开通过设立海关的地点进出境的同时,采取伪报、瞒报、伪装、藏匿等手段,逃避海关监管。如涂改商业发票的价格,在进口免税投资设备中藏匿毒品,在人体内藏匿毒品海洛因、将冰毒伪装成味精、在女性隐秘部分藏匿走私物品,在挖空的书籍中藏匿大麻脂、在胸罩中藏匿外币现金、在挖空的木材中藏匿鸦片、武器,以普通水冒充化工原料出口骗取出口退税等。
2、绕关走私,即从未设立海关的地点(俗称“黑码头”)运输、携带国家禁止进出境物品、国家限制进出口或者应当依法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行为。
3、后续走私,指走私行为人先合法地将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等货物进境,然后违反海关规定,在境内擅自出售或者进行其它处置的行为。如未经海关批准,加工贸易经营企业,擅自将暂时免税进口的保税加工面料、辅料或者加工后的成品、半成品、副产品、残次品、余料、边角料等在境内出售;外商投资企业,擅自将免税进口的投资设备转让他人;科研教学单位,擅自将免税进口的科研设备转让他人等行为。
4、内河走私,指在与内海、领海、界河、界湖相通的航行水域进行走私的行为。如在额尔吉纳河、黑龙江、乌苏里江、鸭绿江、兴凯湖等水域进行走私。
5、其它走私,包括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货物、物品。如在海上直接购买走私船上的成品油,在陆地接应走私并购买穿山甲片。另外还有,伪造、变造、买卖海关单证以及与走私人通谋走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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