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务培训海关促进外贸保稳提质政策问答 -pg电子试玩网站免费
主持人:近日,龙岗海关召开政策宣讲会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企业给予高度评价,为了大家更好了解相关政策,龙岗海关综合业务科梁婉明来到中国海关门户网站在线访谈,与网友一起互动交流,对《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政策进行答疑解读。
问1:请问rcep是什么?有多大规模?
答:《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是当前世界上人口最多、经贸规模最大、最具发展潜力的自由贸易区,由东盟(asean)于2012年发起,旨在达成一个全面、现代、高质量和互惠的经济伙伴关系的协定。2020年11月15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第四次领导人会议期间,在李克强总理等15个成员国领导人见证下,rcep正式签署。此次签署rcep的共有15个成员国,包括东盟10国和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总人口达22.7亿,gdp达26万亿美元,出口总额达5.2万亿美元,均占全球总量约30%。rcep自贸区的建成,意味着全球约三分之一的经济体量将形成一体化大市场。
问2:rcep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有什么特点?
答:rcep以全面、现代、高质量和普惠的自贸协定为目标,对标国际高水平自贸规则,形成了区域内更加开放、自由和透明的经贸规则。rcep协定由序言、20个章节、4个市场准入承诺表附件组成,协定文本长达1.4万多页。
货物贸易方面,零关税产品数量整体上超过90%,大幅降低区域内货物贸易成本和商品价格;服务贸易方面,开放承诺涵盖了大多数服务部门,显著高于目前各方与东盟现有自贸协定水平;投资方面,15方均采用负面清单对制造业、农林渔业、采矿业等领域投资作出较高水平开放承诺,政策透明度明显提升;各方还就中小企业、经济技术合作等作出规定,纳入了知识产权、电子商务、竞争政策和政府采购等现代化议题,适应知识经济和数字经济发展的需要。
问3:rcep对各个国家何时生效?
答:2022年1月1日,rcep正式生效,首批生效的国家包括文莱、柬埔寨、老挝、新加坡、泰国、越南等6个东盟成员国和中国、日本、新西兰、澳大利亚等4个非东盟成员国;2022年2月1日起rcep对韩国生效;2022年3月18日起rcep对马来西亚生效;2022年5月1日起rcep对缅甸生效;在印度尼西亚、菲律宾尚未生效。
问4:原产地和原产地规则是什么?
答:原产地是货物生产、采集、饲养、提取、加工和制造的所在地,即经济“国籍”。
原产地规则是判定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的标准和方法,是一个国家 (地区)原产地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总和。由于国际贸易中存在贸易政策的差异,各国希望确定货物的原产地,原产地规则是服务国际贸易政策的相关需要。
问5:rcep原产地规则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rcep协定第三章(原产地规则)确定了rcep项下有资格享受优惠关税待遇的原产货物的认定规则和实施程序。第一节“原产地规则”由原产地标准和补充规则建立了一整套关于判定货物原产资格的规定。其中,原产地标准明确了原产货物的涵盖范围,列明了货物适用原产资格的具体条件;补充规则对累积、微小加工和处理、微小含量、可互换货物或材料、运输要求等作出规定。第二节“签证操作程序”,包括原产地证明的签发、进口通关要求等。本章节有两个附件:附件一是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逐一制订了原产地标准,确保所有货物都可以按照其归入的税号索引到应满足的最低原产地标准;附件二是最低信息要求,规定了原产地证书或原产地声明上必须载有的信息。
问6: rcep原产地判定标准有什么特点?
答:原产地标准适用更加灵活。共有3439个6位税目的商品适用选择性原产地标准,占全部税目的66.07%;区域价值成分采用扣减公式或累加公式“二选一”的计算方式;允许在15个缔约方范围内累积原产材料,带来的加乘效应更大;间接材料视为原产材料。
问7:区域累积规则的灵活利用体现在哪些方面?
答:把产品生产中所使用自贸协定的其他缔约方原产材料视为产品生产所在缔约方的原产材料;实质上降低了产品获得享惠资格的门槛,具有“软化剂”功效;rcep允许在15个缔约方范围内累积原产材料,带来的加乘效应更大;rcep累积规则不论从地理范围上还是从累积内容上都具有“成长性”。
问8:rcep原产地证明种类包括什么?有什么意义?
答:rcep原产地证明包括原产地证书和原产地声明两种,用以说明货物具备原产资格,有效期为一年,在传统原产地证书之外,还将允许经核准出口商的原产地声明、出口商或生产商的原产地声明。标志着我国原产地证明制度将由以原产地证书为主要原产地证明的模式逐渐转变为授权机构签发原产地证书与企业自主出具原产地声明并行的模式。
问9:原产地证书有什么要求?
答:唯一编号;注明原产资格依据;签证机构签章;装运前签发;装运后签发的注明补发字样;有更正的,更正处有签证机构签章;经认证的真实副本。
问10:原产地声明有什么要求?
答:经核准出口商编号、声明的唯一编号;开具者姓名和签名、开具日期;出口成员方已向其他成员方通报该经核准出口商信息。
问11:背对背原产地证明是什么?包括哪些类别?
答:背对背原产地证明是中间缔约方针对已由原出口缔约方出具原产地证明的货物,再次分批分期灵活出具的原产地证明。相关条款及内容如下:第二十二条 对于在一成员方中转或者再次出口的未经处理的原产货物,该成员方的签证机构、经核准出口商可以依据初始原产地证明正本签发或者开具背对背原产地证明,用于证明货物的原产资格以及原产国(地区)未发生变化。
前款所述的处理不包括装卸、储存、拆分运输等物流操作、重新包装、根据进口成员方法律要求贴标以及其他为运输货物或者保持货物良好状态所进行的必要操作。
背对背原产地证明是为解决相关货物在中间缔约方进行的的包装或装卸、仓储、拆分等物流操作,或仅根据进口缔约方法律、法规、程序、行政决定或政策要求贴标,或其他为保持货物的良好状态或向进口缔约方运输货物所进行的必要操作,极大地提高了企业在销售策略以及物流安排方面的灵活性。
背对背原产地证明分为如下两类:1.中间缔约方签证机构签发的背对背原产地证书;2.中间缔约方经核准出口商出具的背对背原产地声明。不论是背对背原产地证书还是声明,均适用与初始原产地证明相同的核查程序。相关签证机构、经核准出口商、出口商同样要履行配合核查的义务。
问12:请简要举例说明背对背原产地证明签发?
答:比如印度尼西亚出口10000吨钢材,则印尼签证机构需签发rcep原产地证书。钢材在新加坡进行分拆,则新加坡签证机构基于印尼原产地证书出具背对背原产地证书。最后中国与日本各进口5000吨该钢材,进口商可凭背对背原产地证书申报享受rcep协定税率。
问13:背对背原产地证明应符合什么要求?
答:包含初始原产地证明相关信息;有效期与初始原产地证明的有效期一致;货物在中间成员方不得进行规定范围外的处理;经物流拆分部分出口的,显示拆分后数量,所有拆分数量总和不超过初始原产地证明上数量总和。
问14:背对背原产地证明有什么特点?
答:本质是原产地证明的背书,不能单独出具;签发主体可以是签证机构或经核准出口商。
问15:进口人申报rcep进口货物要准备什么材料?
答:根据第二十六条,进口货物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为进口原产货物申请适用《协定》项下税率的,应当按照海关总署有关规定申报,并且凭以下单证办理:(一)有效的《协定》项下原产地证明;(二)货物的商业发票;(三)货物的全程运输单证。货物经过其他国家(地区)运输至中国境内的,还应当提交证明货物符合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其中,有效的原产地证明是原产地证书、原产地声明或背对背原产地证明。货物的完税价格在200美元以下,可免于提交原产地证据文件。商业发票是国内企业购买,有完整的贸易链条且单单相符。货物经过其他国家(地区)运输至中国境内的,还应当提交符合直接运输的其他证明文件。
问16:如何进行rcep进口货物申报?
答:进口货物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出口货物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办理《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项下货物海关申报手续的,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34号对“尚未实现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的优惠贸易协定项下进口货物”的有关要求填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提交原产地证明。rcep协定的优惠贸易协定代码为“22”。
选择“通关无纸化”方式申报的,进口人应当以电子方式向海关提交原产地证明、 商业发票、运输单证和未再加工证明文件等单证正本(以下简称原产地单证),其中对尚未实现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的优惠贸易协定项下进口货物,进口人应当通过“优惠贸易协定原产地要素申报系统”填报原产地证明电子数据和直接运输规则承诺事项;选择“有纸报关”方式申报的,进口人在申报进口时提交原产地单证纸质文件。
问17:办理补充申报有什么要求?
答:进口商在进口时未能持有原产地证明的,可以就进口货物具备原产资格向海关进行补充申报。进口人在办结海关手续后向海关申请rcep协定项下税率的,海关不予接受。
问18:rcep出口原产地证书的申领对企业有什么要求?在哪里办证?申领流程是什么?
答:企业需要是龙岗海关辖区内的生产型企业。办证平台是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申领流程:企业备案--产品预审—原产地证书办理。
问19:rcep原产地证书与现有的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相比有什么特点?企业应如何选择?
答:企业按需选择。特点一:相比之前已实施的自贸协定,在rcep实施的首年(也就是今年),降税幅度不明显,出口东盟国家的企业可以继续选择办理中国-东盟原产地证书。特点二:rcep对与日本贸易企业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