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培训班 | rcep框架下跨境电商面临的合规风险与挑战 -pg电子试玩网站免费
2020年11月15日,15个rcep成员国经贸部长在仪式上正式签署rcep协定。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协定的签署对跨境电商行业无疑是一种利好。协议的主要目的在于消除成员国之间的贸易壁垒,95%以上的关税壁垒、非关税壁垒以及投资壁垒将会取消,虽然关税的取消和贸易的自由化不会一蹴而就,仍需几年甚至更长的时间进行磨合,但从趋势来看,大多数产品关税将会取消,同时利润不变,产品销售价会降低,销量会增大。这对跨境电商来说是一种莫大的激励,也是一次不可多得的发展机遇。与此同时,在区域经济的浪潮下,我们要明白机遇与挑战是并存的,随着贸易自由度的加深,合规化已是大势所趋,不合规的代价往往是惨痛的。rcep共15个成员国,涵盖全球约23亿人口,面对差异化,知识产权如何保护?进出口效率提高,贸易频率大量提升,海关监管如何应对?以下是rcep框架下跨境电商所面临的合规风险与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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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rcep框架下知识产权合规风险与防范
1、从本国知识产权保护到区域内知识产权保护所面临的风险
rcep协定第十一章单独对知识产权方面进行了规定,其目标为,通过有效和充分的创造、运用、保护和实施知识产权权利来深化经济一体化和合作,以减少对贸易和投资的扭曲和阻碍。rcep知识产权章共包含83个条款和过渡期安排、技术援助2个附件,是rcep协定内容最多、篇幅最长的章节,也是我国迄今已签署自贸协定所纳入的内容最全面的知识产权章节。涵盖了著作权、商标、地理标志、专利、外观设计、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艺、反不正当竞争、知识产权执法、合作、透明度、技术援助等广泛领域。
从中我们可以看到,rcep知识产权章既包括传统知识产权的著作、专利、商标等内容,也体现了知识产权保护发展的新议题。并且随着rcep的签署,东南亚各个国家,也会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从注重本国知识产权保护,到注重区域内知识产权保护,rcep在平衡性和包容性上是前所未有的,对于跨境电商,在与美国的贸易战当中,我们已经充分地认识到,不能忽视由跨境电商引发的许多知识产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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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rcep复杂的框架下,面对差异化,如何保护自身知识产权,如何做到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更应该值得关注。可以预见,知识产权领域的纷争可能会成为所有跨境电商企业需要面临的风险和挑战。这就需要跨境电商企业在寻求发展的同时,明确重要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合规措施,防患于未然。
2、“避风港原则”和“红旗原则”法律适用的明确
2019年1月1日生效的《电子商务法》着重强调了电商平台的知识产权保护责任并明确了“避风港原则”和“红旗原则”的法律适用。新法要求电商平台在知道和应当知道的情况下,或者在接到知识产权权利人的侵权通知后,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维护权利人权利,否则应当与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并且在平台内经营者实施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时未依法采取必要措施的,承担罚款最高至200万元的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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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风港原则”源于1998年美国制定的“dmca法案”,我国《侵权责任法》也对“避风港原则”进行了规定。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网络服务提供者没有足够的能力对上传于其服务器的作品逐一进行著作权严格审查,所以法律决定采用“通知 移除”规则作为替代方法。这种规则体现在了过错规则原则,被形象地称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免责的“避风港”。
“红旗原则”是“避风港原则”适用的例外。”红旗原则“的含义是,如果侵犯网络知识产权侵权事实是显而易见的,明显得像红旗一样飘舞,则网络服务提供者不能再借用“避风港原则”来免责。
两项原则既是对电商企业的保护,也是对电商企业的一种督促,在rcep框架下,合规性被高度重视,若是对相关法律和原则一概不知,便是对交易双方的不负责任,甚至产生纠纷或诉讼,从以往经验来看,合规无小事,不合规的代价是非常高昂的。
3、知识产权合规措施
在区域开放式的贸易当中,要做到合规,跨境电商企业不仅应避免触碰红线,还要主动出击,采取适当措施,来预防风险,完善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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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电商平台企业应该要求入驻商户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对商品内容的合法性至少进行形式审查,同时保留必要的商品来源证明材料,实现源头可溯。
②电商平台也可以推出惩戒措施,比如建立企业失信“黑名单”,在一定时间内禁止侵权商家入驻平台。
③电商平台应当与海关实现平台对接并实时分享数据信息,为海关提供违法犯罪线索,联手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二、rcep推动产业升级,海关监管面临挑战
1、兼做进口与出口的企业将会增多,监管难度提升
当下,许多跨境电商企业都是以出口为主,我国近年来也在不断出台针对跨境电商的出口相关政策,最新的如海关总署2020年第75号公告(关于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的公告),明确了出口适用范围、企业资质要求等,同时新增了两个监管代码。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我国对跨境电商出口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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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此次rcep协定的签署,从消除壁垒这一方向上来看,我们可以大胆地判断,会有更多的企业不再满足于出口,而是既做出口也做进口。传统模式下,企业会首先在自己本国成立一家公司,然后再到目的国,比如在美国成立一家公司,然后以本国公司的名义出口,以美国公司的名义进口。这样的一种形式,使企业在获得美国本土亚马逊平台的经营者账号的同时,也可以入驻美国本土其他跨境电商平台。但是在rcep框架下,未来的模式将会发生改变,当企业出口商品至目的国,目的国的公司作为进口方的同时也可以作为出口方,将目的国热销的产品出口到本国,此时本国公司就成为了进口方。依此判断,随着贸易的自由化,兼做进口与出口的大型跨境公司将会不断增多。届时,海关监管需要应对更为复杂的贸易环境,监管难度有所提升。
2、区域开放性加深,监管政策需适应新业态
从海关监管角度来看,这种产业的不断升级,是一种前所未有的考验,今后对于跨境电商的监管应该是一个复杂而全面的体系,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不难预见,今后几年,随着区域开放性的加深,许多针对性的监管方式也会陆续出台,跨境电商如何快速适应新的业态、寻求变化,是必须要面对的问题。
三、rcep扩大贸易需求,电商配套产业面临挑战
1、货运需求增加,物流面临升级
随着贸易壁垒的消除,货物需求会大幅增加,对于电商企业,核心有三:产品、物流以及服务。而产品和服务与物流又是密不可分的,配套产业的发展,其实是制约电商发展的主要因素。现在来看,从我国寄送跨国快递,其实速度并不理想,由于过程繁琐,包裹还有丢失风险,但有的目的国实际距离其实并不远。做欧洲站的小伙伴可能清楚,在欧盟范围内做亚马逊,其实只需要把货物发送到德国,出单后直接从德国仓库配送即可,配送效率很高。如此便利的根源在于,欧盟范围内海关并没有太多限制。反观之前我国的跨境运输,大多数的时间其实是浪费在清关和有关手续的办理上,净运输时间并不长,这就导致效率大幅降低。而rcep协定签署之后,如果我们要寄送一个包裹至rcep范围内的国家,几天甚至更短的时间就可以收到。如此一来,物流业将会迅速发展,而物流业的发展无疑也会给电商业态带来无限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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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物流便利化提升,通关效率与非涉税走私防范面临挑战
如上文所述,未来电商配套的相关产业会迅速地成熟起来,但随着物流便利化的提升,我们就不得不提到通关效率以及非涉税走私的风险,在贸易自由化、快速化的大环境下,海关通关如何在rcep框架内真正做到程序简化,提高效率?如何有效限制非涉税走私?如何在安全和高效之间找到平衡点?诸如此类的问题不但涉及到跨境电商的稳定发展,也关乎国家安全,期待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政策的出台,届时也会与大家一起交流、分享。
最后,希望我国跨境电商以我们海纳百川的心胸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勇担使命,抓住机遇,顺势而为,合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