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产地预确定 -pg电子试玩网站免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等有关规定,世商管理代理原产地预确定相关事项如下:
一、【申请人资格】在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申请人可以在货物实际进口的3个月前,提出书面委托,委托对其拟进口货物的原产地预先进行确定。
申请人已就同一厂商使用相同材料生产的同一型号产品向海关申请原产地行政裁定的,不得再委托世商管理对该货物办理原产地预确定。
二、【申请材料要求】申请人提出原产地预确定申请委托的,应当如实、完整地填写《进出口货物原产地预确定申请书》,并如实提供下列信息:
(一)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企业名称、地址等;
(二)申请原产地预确定的目的。对于原产地预确定适用于优惠贸易还是非优惠贸易,以及所适用的优惠贸易协定的名称,申请人应当予以注明;
(三)商品描述(包括商品名称、规格、型号、税则号列等),必要时,世商管理可要求申请人提供货物样品、产品说明书、货物成分说明等资料;
(四)货物进口合同、意向书、询价和报价单,或者发票等商业文件;
(五)货物制造或者加工过程中所使用的原材料的商品名称、规格、型号、税则号列、价格、原产地等情况;
(六)货物生产企业的名称、加工地点、制造或者加工工序、流程、工艺和加工增值等情况;
(七)货物生产国或者出口国有关机构签发的原产地证书或者货物生产商或者出口商出具的货物原产地证明文件;
(八)世商管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必要时,申请人应当附加详细的说明资料。
三、【申请的受理】收到申请后,世商管理将根据有关规定对原产地预确定申请资料进行初审,经审核认为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世商管理向海关递交复审,审核通过后海关出具《进口货物原产地预确定决定书》。
四、【预确定决定的效力】《预确定决定书》自制发之日起3年内有效,并在制发该《预确定决定书》的直属海关关区内对申请人或者《预确定决定书》中指明的货物进口人所进口的与预确定决定所述货物相符的进口货物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