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希洪老师讲解进出口企业税务筹划:外汇管理制度改革与出口退税知识培训 -pg电子试玩网站免费
一、外汇管理制度改革
1、改革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方式
企业不再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
由现场逐笔核销改变为非现场总量核查
通过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对存在异常的企业必要时实施现场核查。
2、对企业实施动态分类管理
将企业分为a、b、c三类。
a类企业:资金到账,直接银行结汇(退税不用考虑钱是否到账)
b类企业:结汇有额度管理(实施可收汇额和可付汇额的电子数据核查),b类退税,也不需要收汇水单。
c类企业:先做备案登记,才能到银行收付汇,每一笔都要去外管局登记(20天内批复,否则不能结汇)。c类退税需要收汇水单。
二、外汇及退税新政特点
1、总量核查(12个月的资金流、货物流是匹配的。注:银行汇款扣手续费有差异是正常的)。没办法对每一笔业务去监督,只能总量核查,不管哪笔对哪笔,以前则是逐笔核销。
2、外管局将国际收支申报、审核的权利交给了银行。有的人以为钱进来了,就没事了,实际上监管才刚刚开始(因为对外管局来说,刚有数据,实行的是总量核查)。
3、业务系统:http://asone.safesvc.gov.cn/asone/
国际收支:低于下线变绿(少收了,做延期收款报告),高于上线变红。没说多少必须作报告,作报告是为了指标好转,是一种主动性的看自己(反正外管局监测的是总量)
4、外管局不分国外客户,会对应金额(不管付给谁,或从哪里收进来的,只要银行给做,外管局不管)。
5、转口贸易: (外管局a类企业能做)收付汇凭合同、正本提单(防假,空运、快递、陆运等非物权凭证不行),不需报关单,匹配的是时间、金额。
6、差额核销:与境外同一个企业,比如进口100万,出口100万,不能互抵(易货贸易除外),必须收付汇,除非外管局批准,属于差额核销企业。
7、人民币收付汇:已全部放开,只要和银行签个协议备案即可。
8、cif报关出口的,收到运保费发票的时候账该怎么做?如果按cif价确认了销售收入,运保费可以冲减销售收入或记入销售费用。
9、服务贸易收付汇:企业看不到,没有这个系统,但外管局能看到,量大找你,来核实单证、贸易的真实性。收汇向银行提供合同或发票,付汇向银行提供合同或发票,5万美元以下直接付,2013年之前为3万美元。超过去税务局备案。
10、换汇成本:当前汇率6.7的情况下,外贸企业正常换汇成本在4—5之间(虽然5以下要写说明,但不重要,象征性说明即可,>7或者8,亏损也写说明,还要购销合同和形式发票等资料。
11、报关的币制和收汇的币制不一样也可(折合金额相符即可)
12、不退税的货物发票还用认证吗? 需要认证,可以抵扣,抵减内销税额
13、一般出口企业最迟应在何时收汇才能享受退税?
一般出口的货物最迟应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内收汇,即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至次年4月30日前收汇(除非因出口合同约定全部收汇最终日期在申报退(免)税截止期限以后,需要4月15日前国税局备案,否则查到“免税”,虽然国税和外管目前没有信息共享,但账面有查到的风险),才能享受出口退税政策。如2013年出口的货物,应在2014年4月30日前收汇。否则,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同时,出口货物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需要做转出处理。
14、外贸企业对外支付佣金,怎么交税,比例是多少?
税务部门规定在所得税前列支时,佣金比例为5%,超过部分,不得扣除。对外支付佣金所代扣代缴的税金比率一般都一样,一般交税标准是增值税6%,以及城建、教育附加税。
15、我是外贸企业,给我们做加工的工厂黄了,但是货款我们已经给工厂打过去了,东西我们也已经出口,而且国外客人也正常汇款。办理退税的话,我们没有国内工厂开的增值税票,这种情况能做免税申请吗?不要国家的退税款了,但是也不补税,可以吗? 答:没有发票要视同内销。
16、我们的进口设备付款周期很长,都是根据工程项目周期走的,很多从预付款到尾款都会有200多天的周期,这样的话在外汇管理局那边我们有很大风险吗?或者需要做什么? 答:延期付款超过90天,就要做延期付款报告。
17、贸易方式为货样广告品a申报的,且需要收汇,现在是否可以申报退税?可以的话,怎么操作,和一般贸易的是否一样? 答:货样广告品a(指有进出口权的企业)出口的,可以申报退税,退税流程跟一般贸易一致。新政策下,不收汇的广告样品不需要视同内销,适用免税政策。(2012年以前,需要视同内销计提销项税额或缴纳税款。增值税税率一般为17%。),货样广告品免税,进项税需转出。免税货物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因此,对应的进项需要做转出处理。
18、我们一直是通过其他外贸代理(双抬头:我司自己付税)进口,外汇一直是我司(实际进口方)自己付的,这样以后外管局方面会有影响吗?
答:按照《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第十四条以及《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第二条,企业应当按照“谁出口谁收汇、谁进口谁付汇”原则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出口业务应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收回货款。代理进出口的,应由代理方收付汇。
19、我们采购那边付出了预付款之后取消订单,国外将外汇退回,除了银行那边,外汇局那边需要办理什么流程吗?
答:180天内原路退回,不需要去外汇局。
以上内容来源刘希洪老师多年经验总结!外贸培训专家:刘希洪老师,国际贸易运作高级研修班长期专职培训师,西安世商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高级讲师。国际著名企业实战派外贸专家教授、杰出外贸企业家、进出口贸易、国际运输、海关事务及物流方面的资深专家,ocean-star logistics总经理,香港理工大学国际航运及物流管理理学硕士,天津大学管理学院客座讲师,注册管理咨询师,英国国际专业管理公会(ipma)授证资深培训师,联合国贸发组织、itc、国际采购及供应链管理资格认证特聘讲师。曾任职中外运、机械进出口总公司、摩托罗拉、中石油、中石化、天津港、天狮等多家中外企业高管,几十年来从事外贸、报关、物流的工作,使刘老师业务精通、经验丰富。擅长国际贸易、谈判、海关事务、国际运输、物流实务。目前担任商务部培训中心、劳动部培训中心、中国交通运输协会高级培训师。长期的培训与咨询工作,为刘老师积累了各种行业的进出口实务操作经验。请刘希洪老师讲课可以直接联系麻将胡了pg电子网站,刘希洪老师的课保证120%的培训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