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检与海关合并带来的影响? -pg电子试玩网站免费

2018年4月20日起,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统一以海关名义对外开展工作,一线旅检、查验和窗口岗位要统一上岗、统一着海关制服、统一佩戴关衔。
(商品检验司、动植物检疫司、卫生检疫司)
旅检监管、通关作业申报查验放行“三个一”、运输工具登临检查、辐射探测、邮件监管、快件监管、报关报检企业资质注册以及对外“一个窗口”办理等7个业务领域完成优化整合,实现“一口对外、一次办理”,并完成业务单证及印章的统一替换,释放改革红利,提升企业群众的获得感。
“三个一” 指
“一次申报”,即企业只需一次录入申报数据,可分别向海关和检验检疫部门发送;
“一次查验”,即同一批货物需要关检实施查验/检验检疫的,海关与检验检疫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进行查验/检验检疫;
“一次放行”,即对于运抵口岸的货物,海关和检验检疫部门分别发出核放信息,企业凭关检的核放信息办理提离手续。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进口体制,海关决定对自动进口许可措施进行调整:
一、取消对118个海关商品编号项下货物实施的自动进口许可措施。上述货物共15种,包括汽轮机、汽车产品、发动机(非87章车辆用)及关键部件、水轮机及其他动力装置、化工装置、食品机械、造纸机械、纺织机械、金属冶炼及加工设备、电气设备、铁路机车、移动通信产品、船舶、医疗设备、游戏机等。
二、对商品编号8704210000、8704310000项下的汽车产品实行自动进口许可管理。
海关不再核发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决定自2019年2月1日起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纳入“多证合一”改革。
公告指出,申请人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时,需要同步办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应按照要求勾选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备案登记,并补充填写相关备案信息。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多证合一”流程完成登记,并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层面完成与海关总署的数据交换。海关确认接收到企业工商注册信息和商务备案信息后即完成企业备案,企业无需再到海关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企业可以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以下简称“单一窗口”,网址:http://www.singlewindow.cn/)“企业资质”子系统或“互联网 海关”(网址:http://online.customs.gov.cn/)“企业管理”子系统查询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备案登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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