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运出口操作流程-pg电子试玩网站免费
海运询价 需要了解主要船公司的主要优势航线,向船公司提供基本港口、箱型、货物品名、重量,询问运价所包含的内容(是否是all in rate,附加费有哪些)以及船期、航程、路径、有效期等。
1.受理询盘
2.询价
(1)海运询价 需要了解主要船公司的主要优势航线,向船公司提供基本港口、箱型、货物品名、重量,询问运价所包含的内容(是否是all in rate,附加费有哪些)以及船期、航程、路径、有效期等。
(2)国内陆运询价 需要掌握港口的基本城市,公里数和拖车价格。向车队提供准确的门点地址及货重。
(3)海外代理询价 如果客户需要到付运费,或者进口业务,需要注意我司是否在目的港有代理,将相关信息提供给海外代理询问运价,要注意汇率及代理手续费。
3.报价
4.接单、审单
客户接受报价后需要以委托书(booking order)形式订舱,委托书必须有客户的盖章或签字。
(1)接单后需要审核重点信息:
收发货人
起运港和目的港
箱量和箱型
品名、件毛体(件数,毛重,体积)
付费方式
船期,客户特殊要求或注意事项等
(2)确认装箱情况:
安排拖车去客户工厂装箱或
客户自己派车送货至指定仓库装箱。
5.订舱
制委托书:根据客户委托缮制订舱委托书,注明运费及特别事宜。制单时应最大程度保证原始托单的数据正确、相符性,以减少后续过程的频繁更改。
加盖公司订舱章订舱:委托书盖章向代理或船公司订舱,危险品等特殊货物需将相关资料一并备齐才能去订舱。
订舱回执(s/o--shipping order,即订舱确认):及时向订舱方催要订舱回执。回执中需有:船名、航次、提单号、离港日、截关时间、码头等基本信息。
下配载(入货通知):将订舱回执的相关信息传真给客户,即通知客户准确的订舱信息,以便及时备货,准备报关单据等相关事宜,此为完成订舱步骤。
6.拖车或仓库装箱
(1)代拖车(外拖)
根据客户提供的装货地址及装箱时间联系车队,安排拖车去工厂装箱。
首先要落实船公司的开舱及截关日期的要求,将具体情况告知客户;根据客户要求(一般包含在客户的订舱单中),明确拖柜的具体地点、时间、联系人、电话和是否需要提货单,是否转关等资料,如与船公司的规定时间有冲突应尽快通知客人,以便客人做出适当的调整;
填写拖车联系单,注意是否转关等特殊信息,并标明客人的要求,将船公司的调箱单以及拖车联系单传给拖车行,并电话落实车行已收到。重要的注意事项必须逐一解释清楚,以便车队能顺利执行;在转关的情况下,要明确告知车队封关地点,以便车队根据当地海关要求派车;
装柜当天应将车队提供的柜号、车牌号、司机的pg电子试玩网站免费的联系方式通知客人,以便客人了解代拖车的实际进行情况。监督车队的拖装情况,有问题要尽快处理,落实货柜已安全返回指定的码头。
(2)仓库装箱(内装)
客户自行安排送货到我司指定仓库。
特殊装箱要求(如加固、大件货物)的需要提前与仓库确认能否操作及相关费用;
将有完整货物信息,及准确订舱信息的委托书下给仓库,告知船名,航次,提单号,船公司,入港时间,码头,具体到货时间,装箱要求,特殊要求如熏蒸,验箱等,以便及时备箱接货;
同时将已安排好的仓库信息,地址,接货时间,联系人,电话等信息传真客户,要求客户尽量在规定时间内送货。如果送货时间或件数发生变化要及时与场地沟通协调。以保证顺利收货。
7.入港清单
无论外拖工厂装箱或安排内装,需及时向车队或仓库索要对应的集装箱铅封号码,将装箱单(clp—containerloading plan)在入港前反馈给船公司或船代,以便货物放行后顺利入港上船。
8.报关、报检
通常情况下先报商检,商检放行才可以通关。报关需在货物返回码头后方可进行现场放行。货运代理公司会委托专业的报关行代理报关事宜。
报关基本文件:(不同出货口岸,不同贸易方式对单据的类型或形式会有所不同)
无碳复写报关单一式两份,需盖报关专用章;
代理报关委托书一份,需盖公章;
装箱单(packing list)一式两份,需盖单证专用章;
商业发票(commercial invoice)一式两份,需盖发票专用章;
合同一份,通常传真件即可;
核销单,需盖公章,不可以涂改,需要有出货地口岸海关备案;
如有商检换证的,需提供代理申报检验检疫委托书,需盖公章。
注意事项:
报关单证显示相关件数、毛重、体积、品名必须与订舱委托及实际送货信息一致,即:单单相符原则;
所有报关单证要清晰,不能涂改;
公司所有出口货物的外包装上必需标明箱号并注明于装箱单上,否则海关将不接受报关;
若是外省的报关单证,请注意是否有在出口口岸海关注册或年审;
八位数商品编码(h.s.编码)认定必须准确;
注意截关时间,需于截关时间之前通关放行;
退关、改配需注意资料的变更,及时与报关行和客户沟通确认;
9.提单确认及修改
通常情况下提单是物权凭证。截单时间前需将提单样本传真客户,提单内容需根据客户需求进行相应修改,直至确认ok为止,货物信息需与报关信息一致,单单相符原则;
注意截单时间的把握,通常超过截单时间的更改会有改单费产生,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如需改单,与船公司确认所需文件及费用,按客户要求及时更改;
提单形式根据客户具体需求安排;
保留相关确认文件。
10.费用确认
成本确认:船开后与订舱方,报关行,仓库或车队确认相关费用明细。
应收确认:根据公司确认的报价生成费用确认单,与客户进行费用确认。费用确认单必须有客户的盖章或签字回传,特别是账期客户,必须保留确认件。
11.签单、放单
船东提单(出直单):开船后(通常2-5个工作日)根据不同船公司的签单要求,结费签单。待客户结清相关费用后,方可申请放单给客户。
货代提单(出分单):分单通常在主单签回后,根据主单的签单日期等基本信息签发分单。
无论主单还是分单签好后放单前,要再次核对提单内容是否与原始确认件一致,提单签署是否完整正确,提单形式是否符合客户要求。
放单时要记录提单交接明细,无论是客户来取单,还是通过邮寄提单,一定要记录清楚放单日期,方式,号码,交接人等基本信息,防止提单丢失造成的损失。
放核销单:如果客户委托我司代理报关,应在船开后(通常在15-35个工作日左右)及时催促报关行,将核销单及报关单的核销退税联及时返还客户,以便客户及时核销退税。核销单的返还也要做好明确的交接记录,防止单据丢失造成的损失。
12.发预报
出货代提单的业务,在船开后,需要将该票业务的相关单据及信息发送给国外代理,以便代理及时安排进口信息。
内容要求:主单、分单、账单以附件的形式发邮件给相应的代理,告知该票货物的离港日、到港日、船公司,等基本信息。
时间要求:通常开船后,主、分单备齐的情况下就要及时给国外发送预报,近洋航线不超过离港日3天,远洋航线不超过离港日7天,特殊情况要与代理保持及时的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