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营进出口公司体制弊端及出路 -pg电子试玩网站免费

作者:上海
新中国建立后的一个相当长的时间,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对我国实行经济封锁,我国实行贸易统治政策。1956年,国家实行对工商企业社会主义改造后,私营企业基本上不从事对外贸易,国家对外贸易以计划管理为主,由十几家国营进出口公司,执行国家计划,大量的对外贸易行为由政府统购统销,也是国有经济中政企不分的代表作。在计划经济体制中,没有市场、没有竞争,与世界隔绝30年,我国的企业、技术、产品与世界发达国家的企业、技术、产品差距极大。国营进出口公司作为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畸形产物,享受着与世界市场价格脱节的国内采购价格,对外贸易中的配额由主管部门来分配,管理配额的分配者就有可能以此换取获得配额者的金钱,政府有关部门的管理权就可能变成与金钱交易的“商品”,形成了依赖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的特权阶层。各个部属、省市县专营专控的进出口公司在外汇、配额等优惠条件下的丰厚利润也就成为了各级领导眼中的“会下蛋的金鸡”,这些公司的老总级人物都是由各级地方政府委派人选担任,甚至就直接由机关干部兼任,在之后一轮轮的公务员瘦身运动中,下到企业尤其是进出口公司担任老总成为很多干部的首选。
94年深圳市原宝安县改制划分为龙岗区和宝安区,原宝安县的进出口公司因独家拥有向香港供应冰鲜活鱼的指标一直是利润丰厚,这家老牌进出口公司在龙岗有大型的养鱼场并有区内各种物业,仅是物业出租年收入就上千万,该公司的领导班子长期由县政府委派并承担了县领导在港或出国考察的多数开支,但在分区时划归龙岗区政府。宝安区新成立的政府就强烈要求组建自己的进出口公司并在同年底由宝安区财政拨款人民币一千万注册深圳市宝盈进出口公司,该公司的工商注册资料显示公司董事长为宝安区某副区长,二名董事一为宝安区投资管理公司总经理,另一位是国资办主任。公司的总经理是下属的松岗镇镇长兼党委书记,二名副总一为原宝安县工商局局长因故下放企业,另一副总号称是专业人士是原宝安县进出口公司的驻港代表,此外公司另有两名监事,一位是宝安区会计师事务所所长,一位是宝安区律师事务所所长。拥有一千万注册资金的宝盈公司立刻在香港注册了子公司宝盈(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再由政府公派了一位总经理和一位副总长期驻港公干。也就是说,从成立之初,该公司就有十位老总级人物并同时担任着深圳公司和香港公司的职务。他们的工资待遇一方面在深圳套用公务员待遇发放工资,另一方面在香港同样享受每月一万到两万不等的工资水平。公司组织结构如下所示:
深圳市宝盈进出口公司
董事会 (董事长、2名董事、2名监事)
管理层 (总经理、2名副总经理)
下设办公室、财务部、业务部
宝盈(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子公司 (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
加上深圳总公司的办公室主任和会计、出纳及司机,以及两个进出口部门的三个业务人员,公司在编人数共18人。每月工资总支出近人民币30万元。其中有20多万元要划拨到香港公司再作为香港公司的开办经费支付办公租金、10位老总的香港工资、及接待区里领导赴港等相关费用,香港的公司不能产生任何经济效益,只是各级领导的提款机。能直接产生经济效益的深圳进出口公司的业务部门,每项业务要等公司两名监事提供法律及财务上的专业意见,再由公司的几个老总会审,最后还要公司的董事会通过,由于外贸业务专业性强,多名老总互相推脱责任,造成业务开展上极大的困难。业务人员需要出国考察的机会也经常由老总代劳,而老总由于是行政干部出身不了解国际贸易情况而容易导致业务流产。而作为进出口公司特权的配额、许可证等指标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没有到位。高昂的工资支付导致公司持续亏损,即使业务人员超额完成利润指标,由于公司的帐面亏损无法填补,公司与两个业务部门签订的奖励计划无法落实,3个业务人员的积极性也无法调动。公司在没有投资失误,没有贪污受贿的情况下,3年多时间里“合情合理”地亏损了人民币近一千两百万元,根据国资办的停转并的建议宣布破产。值得关注的是在公司审计中由于有两位监事的专业评审,公司的各级老总没有承担任何责任。原董事会成员继续在政府工作,讽刺的是原公司总经理现任宝安区贸发局局长,统管区内的外贸业务。
国营进出口公司做为历史的产物先天不足,依赖政府的财政补贴和外汇市场差价残苟延存,作为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二重性与市场经济严重冲突,95、96年外经贸部推行的外贸代理制造成各省市进出口公司的恶性竞争,在把进出口公司推向市场的过程中,外贸公司赖以生存的代理佣金从5%直线下跌到0.5%,扣除办公场地、工资、电话传真等固定开支,绝大多数公司只能是赔本赚吆喝,与此同时,生产企业和科研单位开始摆脱进出口公司自行走上国际市场。从1994年开始,所有国家确定为大型、中型生产企业的,不管有否出口供货实绩,都可赋予进出口经营权;98年列入国家重点管理的1000家大中型生产企业进出口自营实行自主登记,1998年开始赋予民营和私营生产企业进出自营权,2000年实行所有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自主登记制。国营进出口公司的采购货源没有了政府的统购价格优惠,和生产企业的进出口站在了同一起跑线上。
另一方面,进出口经营审批制要逐步改变为国际通行的登记核准制,深圳的规定是只要注册资本在300万人民币以上,年出口创汇额超过100万美元可以申请进出口经营权,可以参与配额、许可证的申请及外汇、退税补贴,经济特区和北京、上海都在实行备案制,越来越多的私营、集体、股份制企业参与其中,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原国营进出口公司“皇帝女儿不愁嫁”的情况是不复出现了。事实上,核准登记制实施后,深圳的私营进出口公司登记数量和业务规模急速扩大,给相对僵硬的国营进出口公司的行政管理造成了很大的冲击,并且挖走了大量的外贸专业人才。
国营进出口公司还将要面临更大的考验,按照我国加入wto的协议,由于我国目前仍被定性为市场转型国家,未给予“市场经济地位”,我国的出口产品遭受到了大规模的来自多个国家的反倾销调查,按照国际惯例,提出申诉的企业首先要获得“市场经济地位”企业的认证,才有可能按照企业的真实生产成本来计算倾销价格。由于国营进出口公司多年依赖计划经济体制以及目前大多仍处于政府补贴之下生存,所以美国在与我国的双边协议中规定,5年内逐步给予私营企业市场经济地位,而国营公司则要在15年后考虑。这意味着国营进出口公司在面对反倾销调查时毫无还手之力,还有可能丢失绝大部分的国际市场份额。
目前国营进出口公司的经营情况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老牌的专业外贸公司在多年的外贸行业里建立了自己的生产基地,形成了产、供、销一体化的良性循环,或是已经利用原始的资本积累成功向高科技、房地产或金融界转型的集团公司,外贸业务已经萎缩或在公司业务的比重下降,这类公司为巩固自己的海外市场及世界份额,应该改组为股份公司或集体经济以合理避免对国营经济的不公正的反倾销调查。另一类是小规模的各地市级外贸公司,依赖的是有限的补贴及优惠政策,自身不具备竞争能力,按照中央政府出台的国有经济战略性重组的一系列举措,包括“抓大放小”、国有经济退出一般性行业,鼓励收购兼并国有企业的构思,应当鼓励国内民间资本接替国营进出口公司退出历史舞台。相对风险较高的高科技而言,民间投资对传统的一般性行业更加偏爱,由于政府对非公有制经济进入一些领域(如对外贸易、金融、通讯、航空、交通建设等)进行限制,这些行业对大多民间资本具有很强的吸引力。由于国营的进出口公司经营不善的根本原因在于体制,民间资本的介入一方面在经营体制上扭转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缺陷,私营企业很多在生产、货源的组织上又有相应的灵活优势,中国加入wto为中国产品进入世界市场打开了渠道,而老国营进出口公司在外贸人才上、国际贸易法律、法规上及国际贸易的经验上又可以起到相辅相承的作用,一方面可以减轻政府在外贸上的补贴压力,另一方面有新鲜血液的加入有利于促进外贸行业的正常发展。关键在于科学评估国营进出口公司的价值是至关重要的一环,要能保证民间资本的顺利入主,并能使国营进出口公司摆脱长达15年的不合理的反倾销调查定价机制,必须按照投资活动所遵循的原则,根据资产在未来收益的贴现值来确定国营进出口公司的价值,以保证民间投资者的利益,达到双赢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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