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运保险单据的纠纷与处理 -pg电子试玩网站免费
由于货物运输可以采用海路、水路、陆路、航空以及联合运输等多种方式进行,货物运输保险就有相应类型的出现。由于国际贸易中的货物运输大多是由海洋运输方式来完成的,因而在此主要说明海洋货物运输中保险单据问题。
一、保险单据的概念
国际贸易货物的运输保险单是指承保人向被保险人签发的,对保险标的物承担保险条款中规定的意外事故的损失和负责赔偿的契约凭证。在国际贸易中,保险合同与转让海运提单一样,也可由被保险人背书转让。在cif价格术语下,保险合同是卖方必须提供的主要单据之一。
二、保险单据的种类
保险单据一般被理解为保险单,简称保单,它是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签订的一种正式保险合同。保险单上必须明确地完整地记载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及义务。保险单通常是保险人根据投保人的申请而开立,并由被保险人持有。保险单是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收取保险费的依据,同时也是所约定的意外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要求保险人赔偿一次造成的损失的主要凭证。
以海上货物运输保险而言,海上保险单据根据其表现形式不同,常可分为以下五种:
(一)保险单
insurancepolicy,保险单俗称为“大保单”,一般由保险人根据投保人的投保申请而逐笔签发的,它是一种正规的保险合同,承保在保单中所指定的经由指定船舶承运的货物在运输途中的风险、保单除载明被保险人(投保人)的名称、发票号码(唛头)、数量或重量、被保险货物(标的物)、保险金额、运输工具、保险的起讫地点、承保险别、检验理赔代理人、赔偿地点、出单日期等基本项目外,在其背面还列明了保险条款等。
货运险保险单可由被保险人背书随物权的转移而转让,货物安全抵达目的地或保险单规定的地点后,保险单的效力即告终止。进出口货运险保险单一般由三份正本和两份副本组成,也可根据投保人的要求增设正本或副本保单的份数。保险单是海上保险单据中最有代表性、承保形式最完整的一种。